近日,一條關于“駕照銷分新規”的消息在微信群、朋友圈等傳播……
“聽朋友們說,3月1日起只能由車主本人處理名下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市民張先生對此表示很疑惑,“還有的說,必須搶在3月1日前處理電子違法記錄,以后只能使用互聯網、或手機來處理,我們就都趕去交警服務窗口辦理相關業務了。”
記者從市交警部門了解到,辦理違法處理業務呈現“扎堆”之勢,很大原因可能是部分群眾被社會上謠傳的不實信息所誤導。為更方便群眾網上處理交通違法,防范“黃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進一步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駕駛人可自主選擇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或者通過“交管12123”備案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一個駕駛人最多可以同時備案三輛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一輛機動車最多可以被車主以外的三個駕駛人備案。駕駛人可以隨時解除已備案的非本人名下機動車,解除后可重新申請備案其他機動車。
交警部門提醒:通過“交管12123”APP自助備案、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是對窗口辦理相關業務的補充。窗口處理業務,無論是流程,還是方式方法都沒有發生改變,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