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筆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經市政府批準,我市量化調整并公布了2019年社會救助標準,該標準自4月開始執行。相比上年,2019年社會救助標準平均增幅達13%。
2019年潛江市社會救助標準具體調整內容如下:一是城市低保標準由2018年的560元/月調整為625元/月;二是農村低保標準由2018年的403元/月(4836元/年)調整為478元/月(5736元/年);三是城市特困人員中的全自理供養對象(含半護理分散供養對象)救助供養標準由2018年的1120元/月調整為1250元/月,其中,基本生活標準813元/月、照料護理標準437元/月;四是城市特困人員中的半護理集中供養對象救助供養標準由2018年的1220元/月調整為1350元/月,其中,基本生活標準813元/月、照料護理標準537元/月;五是城市特困人員中的全護理供養對象救助供養標準由2018年的1774元/月調整為2000元/月,其中,基本生活標準813元/月、照料護理標準1187元/月;六是農村特困人員中的全自理供養對象(含半護理分散供養對象)救助供養標準由2018年的760元/月調整為858元/月,其中,基本生活標準622元/月、照料護理標準236元/月;七是農村特困人員中的半護理集中供養對象救助供養標準由2018年的860元/月調整為958元/月,其中,基本生活標準622元/月、照料護理標準336元/月;八是農村特困人員中的全護理供養對象救助供養標準由2018年的1570元/月調整為1809元/月,其中,基本生活標準622元/月、照料護理標準1187元/月;九是社會散居孤兒養育標準由2018年的1120元/月調整為1250元/月;十是機構供養孤兒養育標準由2018年的1800元/月調整為2000元/月;十一是低收入家庭標準按城鄉低保標準的1.5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