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11時許,原告劉某、被告吳某在市法院訴調對接審判團隊辦公室簽署了調解協議,二人的買賣合同糾紛圓滿解決。該案從立案,到調解,再到制作完成民事調解書,僅用時3小時。原、被告對市法院高質高效的訴訟服務豎起了大拇指。
原、被告系生意合作伙伴關系。自2017年起,原告向被告供應裝飾線條。2019年4月1日,經雙方核算,被告累計欠原告貨款66000元,被告于當日立下欠據予以確認。因多次催討欠款無果,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支付貨款66000元并賠償利息損失,并附欠據等證據。
8月9日上午9時許,原告到市法院立案。立案庭登記立案后,考慮到該案案情簡單、法律關系明確,第一時間將案件分到訴調對接審判團隊。訴調對接審判團隊法官當即閱卷、聯系被告。被告承認欠原告貨款的事實,但認為原告所供部分貨物質量有問題,并要求退貨,原告對此不同意。在征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后,法官啟動了訴中調解程序,耐心地分析貨物質量問題的舉證責任、調解的優勢、判決的風險等內容。最終,被告同意分五期支付原告貨款66000元,原告同意該方案并自愿放棄利息損失的訴請。法官當場制作民事調解書。
近年來,市法院全面推進民商事案件訴調對接、繁簡分流、小額速裁等工作,對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法律關系較簡單的案件,第一時間交由訴調對接審判團隊審理,由其選擇適用訴中調解、小額速裁等程序,讓解紛提質又提速,既優化司法資源的配置,又最大限度地減輕當事人的訴累,得到當事人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