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文化、體育和旅游行業復工復產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積極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全市各類文化體育旅游企事業單位和各類旅游景區在落實防控措施前提下,采取預約、限流等方式,可以有序開放運營。涉及的單位或場所包括: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美術館、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文化娛樂場所(室內影劇院、棋牌室、游藝室、網吧、舞廳、酒吧、KTV等)、室內游泳館(池)、營業性演出場所、星級飯店、旅行社、運動場館等。暫不舉辦大中型演出活動;暫緩審批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活動。
二、嚴格落實各項預防措施。1.控制人員流量。倡導采取實名制門票預約、智慧引導等方式,控制人流總量、科學疏導客流。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不得超過最大核載量的50%,娛樂場所每個房間不超過核載量50%;對使用過的上網設備和娛樂設施落實“一客一消毒”“使用一次消殺一次”的要求。景區、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場所一般日接待客流量不超過核定日最大承載量的30%,瞬間流量不超過核定最大瞬時流量的30%。營業性演出場所不超過最大核載量30%,觀眾間隔就坐,演職人員要保持一定距離。2.科學佩戴口罩。在人員密集的封閉場所、與他人小于1米距離接觸時須佩戴口罩。在密閉公共場所工作的營業員、保安員、保潔員等須佩戴口罩。3.加強通風消毒。室內經常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公共場所要落實日常清潔、消毒等衛生措施。4.提高健康素養。養成“一米線”、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
三、全面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復工復產的文化、體育和旅游經營服務單位,要按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有關要求,認真完善和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突發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加強各類安全提示警示,提前組織風險評估,確保達到開放運營條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四、加強監督指導。市文化、體育和旅游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全市文化、體育和旅游經營服務單位復工復產工作的指導檢查,幫助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五、加強宣傳引導。全市各類文化、體育和旅游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前,要組織員工開展疫情防控知識、應急處置技能培訓,進一步提升員工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充分利用宣傳欄、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及時向社會發布各地公共文化場館、體育場館、旅游景區、星級酒店、文化娛樂場所等恢復開放信息,加強公共科普防疫知識宣傳,共同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