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市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刑事速裁法庭首次開庭,4件危險駕駛罪案件當庭宣判,徐某某等4人被判處拘役刑,并處罰金。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訴。這是市檢察院與市公安局、市法院聯合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速裁程序案件以來,首次在公安機關執法辦案中心集中開庭審理案件。
案件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宣判全程“一站式”辦理,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的同時,簡化了辦案程序,縮短了庭審時間,節約了訴訟成本,促進了社會和諧,實現了公正與效率的雙贏。
5月10日,市公安局將案件移送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因被告人對公訴機關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和量刑建議均無異議,且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審理,市檢察院向市法院建議以速裁程序審理并提起公訴,從案件集中辦理至當庭宣判僅5個工作日。
案件辦理中,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案件偵查階段,派駐檢察官積極與偵查機關溝通協商,對速裁案件進行標注,要求及時快速將案件移送起訴,為案件快速辦理創造條件。
審查起訴階段,派駐檢察官準確認定案件事實,在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值班律師的意見后,迅速擬制法律文書,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審結案件同時,派駐檢察官主動與審判機關溝通,在速裁法庭公開集中審理案件。
自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掛牌成立以來,市檢察院積極推進“一體化”辦案中心建設,牽頭制定“一站式”辦案機制,對符合速裁條件的案件實行集中起訴、集中開庭,強化公檢法司聯動協作,節約司法資源。
下一步,市檢察院將以執法辦案中心為依托,繼續與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司法局等部門密切配合,實現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常規化,不斷拓展“一站式”辦理案件類型和范圍,推動刑事案件辦案質效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