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感謝你們!沒想到十多年前的錢,你們還能幫我追回來。”日前,泰豐街道莫市村村民楊某某激動地說道。
事情還要從今年4月的一封舉報信說起。泰豐街道紀工委收到群眾舉報,反映多年前自己領低保期間村干部向自己索要“電話費”。因該案反映的是十多年前的問題,時間跨度久、相關證據調取難,泰豐街道紀工委調查多時,案件遲遲沒有突破。
潛江市紀委監委決定啟動室組地協作辦案機制,由第二監督檢查室負責對案件辦理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審核把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對接市民政局,調取楊某某一家四口10年前低保戶審核資料、低保金發放記錄等證據;泰豐街道紀工委則發揮地熟、人熟、情況熟的優勢,約談涉案人員。在多方努力下,案件事實終于浮出水面。
原來,10多年前楊某某因為其妻何某某重病,一家四口被納入低保。2009年楊某某在莫市村委會進行低保年度復核時,因其大兒子已經作為上門女婿“外嫁”沒有與其共同生活,當時負責審核工作的村委會副主任蔣某某以為其大兒子保留低保資格為由,向其索要“電話費”。因家里十分困難,為了獲得僅有的低保金,楊某某不得已答應了蔣某某的要求,連續兩年每年底將微薄低保金取出來交給蔣某某共計600元。2014年楊某某妻子因病治療無效去世,10多年過去了,楊某某對這筆救命錢一直耿耿于懷。
在第二監督室的指導下,蔣某某違規辦理低保并向群眾吃拿卡要違紀案相關證據全部收集完畢,正準備移送審理。
“該案涉案金額雖然不大,但性質十分惡劣,蔣某某拿的是困難群眾的救命錢,必須予以嚴肅處理。”市紀委監委第二監督檢查室負責人說,“當前我市正在開展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我們將進一步完善室組地聯動監督機制,實現問題線索處置聯動、案件審查調查聯動、以案促改監督聯動,真正用實際行動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