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記者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今后在全市范圍內,抵押貸款購買的房屋在抵押期間買賣過戶,且買方需要以該房屋申請抵押借款的,當事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一并申請辦理“三合一”登記(存量房帶押轉移登記+新設抵押權首次登記+原抵押權注銷登記)。
據悉,存量房“帶押過戶”由買賣雙方以及雙方貸款銀行共同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后,將存量房帶押轉移登記相關信息通過聯辦系統推送到稅務部門,申請人繳納稅費后,登記機構按照存量房帶押轉移登記和抵押權首次登記完成聯辦業務的審核登簿。在完成登簿后,同步通知權利人領取(郵寄)不動產登記證書和稅費發票。
過去辦理存量房轉移登記業務,賣方需先償清抵押貸款,辦理注銷抵押后,方可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買方在過戶完成后,再辦理新的抵押登記。整個過程手續復雜,耗時耗力。推行“存量房帶押轉移登記+金融服務”改革是降低企業和群眾在不動產登記中制度性交易成本,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提升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舉措。